上星期六, 日都和機車擦撞
星期六
在中港路和太原路口, 我走太原路往大墩方向直行, 經過一台機車,
我以為對方要直行, 靠得很近, 所以我有左偏一點, 那台機車還是繼續靠左偏,
結果就擦到我右後門, 事後問那位小姐, 她是要左轉
(那個路口是要待轉的), 還好人沒什麼事, 人沒事最要緊
看她也很可憐, 就算了
結果: 右後門凹陷, 還好沒掉漆
星期日
在精武路要轉三民路口, 我綠燈左轉三民路, 過了福音街,
一台機車衝出來撞我尾巴, 是一位老先生, 還好也沒什麼事,
跟他說下次小心一點, 也就算了
結果: "曼吧"出現一條括痕
應該要叫警察才會留下記錄,
沒有就不會...
還有, 車主三年無肇事記錄, 保費是可以調降的...
跟修車記錄沒關係吧, 那如果停在
路邊被人撞也算...呿~~~
爽到別人苦到自己,
你知道明年的保費會變高嗎???
若是一直被人家撞的話,修車的紀錄若多的話,明年的保費保證讓你哇哇叫!!
所以,開車看到機車在你前面,就要按喇叭提醒他們,後面有車車要過,
否則,撞車就會變得很平常,但記得,撞了之後要就馬上停車,別再滑行了數百公尺再停,這會變成肇事逃逸,切記切記,
不過沒事還是要多小心啦,記得按喇叭.....